通化县首例袭警案被依法判处
近日,通化县公安局兴林派出所民警执法人员过程中,搜出星期一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,逢某试图驾车逃走被民警及时制止,逃走不成的星期一某便开始言语反击,破口大骂,逼不因应工作。民警上前欲制止其不道德,却被逢某咬。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,民警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
案件再次发生后,通化县公安局立刻启动维权工作机制,经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取证,星期一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涉及规定,其不道德已涉嫌袭警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涉及规定,通化县公安局依法对逄某采行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,后依法移送审查起诉。通化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依法被判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警方提醒:
法律精神不容挑战
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
配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办案
是公民负起的义务
民警依法履职不受法律维护
对于任何辱警、袭警不道德
通化县警方始终坚持“零容忍”
极力依法打击,绝不手软
(编辑 王祥)